合格标准

根据《广东省2016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后复核的通知》得知,2016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如下:

2016年度注册工程师(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资格的基础考试暂定合格标准为132分(试卷满分均为240分);

注册结构工程师(含一级、二级)专业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均为48分(试卷满分80分);

注册工程师(除一级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(试卷满分均为200分),专业案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(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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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